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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优质校建设方案并编制任务书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2-26 】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学院优质校建设动员大会要求,需进一步完善优质校建设方案并编制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并完善优质校建设方案

请各牵头部门根据《优质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附件二),确定各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并组织责任部门学习完善优质校建设方案(附件一),明确主要建设任务。如对建设方案有修改完善意见可与相关对接人联系。

二、编制任务书

各牵头部门根据建设方案编制任务书,细化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进度。建设任务分四个阶段制定,2019年上半年、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上半年、2020年下半年,其中,2019年底作为中期验收时间要制定中期验收目标和验收要点,2020年底作为最终验收时间制定最终验收目标和验收要点。

任务书要与建设方案相匹配,各牵头部门要组织责任部门广泛开展研讨,把建设方案中的任务点和目标找齐找准,预期目标和验收要点的制定要求清晰、落地,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语言要简练精准,表述要清楚。任务书编制体例可参照优质校建设任务书模板(附件三)。

各牵头部门请于227下班前将《优质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附件二)中的“牵头部门对接人”和“责任部门”填写完整通过办公内网报给优质校建设办。并在34之前完成任务书的编制,任务书电子版通过办公内网发送至优质校建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