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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并提交优质校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2-06 】

各系部、处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省厅将于12月20日开始,通过上传自评材料、专家入校检查对我院优质校建设工作开展中期检查,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和《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取得标志性成果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1.学校自查 学校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附件 1),撰写《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见附件 2)。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省专家组现场检查 省厅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意见反馈等环节。

三、工作安排 1.各建设部门校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逐项认真梳理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将填写完善的《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附件 1)提交给项目牵头部门,各项目牵头部门进行汇总,并于12月7日通过企业微信提交给优质校建设办公室张劲松老师处。 2.各建设部门全面梳理优质校建设期间(2019年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按要求撰写《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见附件 2),提交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汇总,并于12月5日前通过企业微信提交给优质校建设办公室吕昌伟老师处。 3.严格按照中期验收目标和验收要点,逐一完善项目建设佐证材料,补充完善后根据要求提交给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于12月10日前提交给优质校建设办相关对接人。(注:佐证材料提交时间提前于11月29日的通知时间,请关注)

四、相关要求

1.根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逐一审核,查漏补缺,要求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不低于100% 2.所有数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3.以上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计入优质校年终考核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

  • 附件附件1、2.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