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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连续1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1-18 】

日前,从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传来喜讯,学院顺利通过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评,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已经是学院连续12年获得此项殊荣,标志着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达到了新高度,迈上了新台阶。

一年来,学院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眼于提升学院师生思想文明素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教学和发展工作,突出思想道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等活动,积极参与烟台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学院师生的文明水平和道德素质有了新的提升。

学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要求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学院党委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全市精神文明总结表彰会议暨争创第六届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在全院范围内全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人人参与、众志成城的良好局面。充分利用文化大讲堂、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廉政讲堂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思想道德教育;通过为文明点赞,与文明同行,敬老爱老,保护母亲河,植树节绿化造林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全院师生的积极性,使师生切实感到了文明创建给学院带来的变化,为学院的长足发展提供了了坚实的保障。

学院宣传部牵头进行省级文明单位复评的具体工作,负责把文明创建活动落实、落细、落小。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的项目,督促各系部处室积极开展活动。为顺利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宣传部召开多次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布置,将26大项、58小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全年共收取材料一千余份,十一月,顺利通过福山区文明办考核验收,受到了区文明办领导的高度赞扬。11月底,按照对应各测评版块,顺利将检查合格的四百余份材料录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管理系统。

一年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结出了丰硕的成果。学院先后获得了“山东省大学生预征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山东省普法优秀组织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优秀组织单位”“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等荣誉称号。教书育人成果斐然,学院学子多次在国赛、省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学院2名教师荣获“山东省大学生优秀科技创新导师”荣誉称号,1名教师荣获“2018年度齐鲁首席技师”称号等。

文明无句号,创建无止境。学院将以这次复评工作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为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文化支撑,全面提升学院师生整体文明素质,为争创山东省文明校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宣传部撰稿人:于惠莉审核:赵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