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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被省文明办确定为山东省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提名学校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4-03 】

2020年4月2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在山东省文明网发布山东省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提名公示通知,我院与烟台大学等学校被省文明办确定为山东省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提名学校,并作为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候选学校进行网上公示 。

学院党委十分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学院把创建省优质校和省文明校园作为同向同行的工作,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学院重点推进工作之中,定期督导调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院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提升凝聚师生发展合力、提升师生道德素质、精神品质及文化品位、展示学院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作为赋能优质校建设的载体和平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活动中,坚持不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坚持不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不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师德素质;坚持不懈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切实做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坚持不懈推进校园环境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坚持不懈推进阵地建设管理,不断强化文明校园创建保障。学院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师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学院自2007年12月获评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已连续1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9年获评烟台市第二届市级文明校园称号,被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委统战部、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授予全省民族团结示范单位。

学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强化思想,提高意识,振奋精神,查漏补缺,对照测评标准,补齐短板补强弱项,通过细化措施手段,丰富创建载体,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奋力实现争创山东省第三届文明校园的目标。

(来源:宣传部撰稿:刘宗俊 审核:赵桂平)